八字实战中如何准确把握“春不容金,秋不容土”?一场命理思维的碰撞

新闻动态 2025-11-23 10:19:02 86
前言

一位易友问了我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,他对《滴天髓》中讲“甲木参天,脱胎要火,春不容金,秋不容土”这句话感到不解。

他问我是怎么理解的,应该怎么运用?

他先说了他对这句话的理解。

脱胎要火,他认为是指春天的甲木喜去生火,此时火五行是甲木所开的花。

春不容金,他认为,如果金是用,克了体之甲木,则不行;如果金为体,去克用之木,就需要看“朝廷”允不允许,允许则是用官杀制比劫,不允许则是违法犯罪。

我说能不能举个例子说明一下,于是他便举了下面这个例子。

乾 甲申 丙寅 甲寅 庚午

他认为,此命立极点在甲申,甲寅与甲申地支相冲,表示本主之间是一对冤家,二者有矛盾。

本命地支申中透庚坐午,是以庚金之体取庚金之官星午火为用,但是庚午是身之鬼,这属于是鬼上求官。

另外,用庚金去克日干的甲木。

大概意思是说,庚金作为体,在原局的干支五行生克中,一共组成了两个格局,一个是午火正官格,另一个是相对于甲木之体来说的以杀制劫的格局组合。

最后,用庚午与甲寅会局,取禄马同乡的寅为格。

又因为,庚金坐在时柱朝廷的位置上,所以此时官杀制比劫是被朝廷认可的。

但是呢,月干的丙火是用不是体,丙火克庚金对于命主之体甲木而言,属于是食神制杀,并且因为这个组合,所以他才只是个秀才,不能往更高的学历迈进。

我顺便问了一句,为什么他还能中秀才呢?

他解释道,因为午火正官格没有被破,寅午会局也没有阻碍,说明考秀才没问题。

但是,庚金之体去克日干甲木的时候出问题了,这个时候甲寅不乐意了,所以透丙坐寅来克庚金。

命主因此就被甲寅比下去了,就再也上不去了。

这个八字在干支生克中确实显得有点矛盾重重,他得不出一个让人信服的逻辑也属于正常情况,可以理解。

因为理论体系不同,所以我不便评价他的技法对错,我就站在逻辑的角度上与他交流了几个问题。

首先,他对经典的理解尚显浅薄。

《滴天髓》云:甲木参天,脱胎要火,春不容金,秋不容土。

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意思?

脱胎要火好理解,大意就是说需要借助火五行来实现木五行的价值。

重点和难点就在后面的两句上,春不容金,秋不容土。

春不容金,他的理解不对。

滴天髓的这句话,是以甲木参天,脱胎要火为前提进行论述的。

也就是说,木火两个五行在原局并存的时候,这时要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讨论。

一种是生于春天,一种是生于秋天。

为什么说春不容金呢?

是因为在木火两个五行并存的时候,此时再来一个金五行,在原局中就构成了金要克木而火又要克金的这样一对矛盾。

那究竟是金克木成立还是火克金成立呢?

以这个八字为例,命主就是生于春天的,在天干上来说,大家认为是火克金在先,还是金克木在先?

从木火金三者的位置来说,肯定是火克金在先,而金克木在后。因为从年月日时的先后顺序上来说,是先有甲木,再有丙火,最后才有庚金。

既然如此,就一定是丙火克庚金在先,而庚金克甲木在后,即火克金成立,而金克木则因为金先被火克而不成立。

如果,此造生于秋季金旺之时,金五行不会因为被火克而丧失克木的能力。

但是,此造生于春季木旺火相金囚之时,金五行则会因为被火克而丧失大部分克木的能力。

那么从逻辑上来说,此时庚金无论是克日干甲木还是克年干甲木,克力都会大大减弱。

本来金五行都已经是囚地了,再加上被火所克,自然金克木的能力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。

所以说,丙火克庚金的组合成立,而庚金克甲木的组合不成立。

既然丙火已经先一步克了庚金,那么庚金还能毫发无伤的取午火为格吗?不能了。

他前面所说的透庚坐午没有受到伤害就是以彼之矛攻此之盾,因此而得的秀才学历也变成了牵强附会。

现在来解释春不容金,就容易理解了。

春不容金,不是指春天的木火两个五行不喜金五行。

而是指,春天的金五行很难在木火旺相之时去发挥金五行本来的功用。

春木不是不喜金,而是因为金五行被火克,从而失去了克木的能力,所以说春不容金,也可以理解为喜而不喜。

并且,与他所说的“朝廷是否允许”没有任何逻辑上的关联。

时柱为帝座,这是一个相对的说法,不是绝对的。

时柱是相对于年月日三柱来说,处于相对精确相对高的位置上,而不是指时柱在任何一个八字里都代表朝廷。

古语云,日为上宫,时为帝座。

上宫帝座都是意指高位,帝座并不能直接理解为字面含义的帝王之座位,而是代表相对而言的高位。

时柱能不能代表朝廷,不由“时柱为帝座”这句话来确定,而要看时柱本身有没有权力的证明。

在普通人的八字中,时柱根本就不能代表朝廷,因为普通人的生命轨迹跟所谓的朝廷几乎没有任何一点关联。

“朝廷”不会主动去伤害普通人,也不会与普通人发生利益瓜葛,有瓜葛的是富贵之人。

普通人上班也好挣钱也罢,跟朝廷有直接关系吗?没有的。

请大家记住,哪怕是身在国家企事业单位中的员工,他只要不是富贵之人,他的八字里面就没有任何一柱能代表朝廷。

另外,即便代表朝廷的那一柱没有授权命主去做一件事,而命主去做了,也不意味着命主一定会违法乱纪。

为什么说秋不容土呢?

前面讲了,前提条件是原局中木火并存时,此时命主又生于秋天。

秋季是木死火囚金旺土休之时,木火两个五行生在秋季都是不喜见土的,这是秋不容土的根本原因。

第二,他对地支定点相冲有误解。

甲寅与甲申地支是定点相冲,但也是天地中分。

定点相冲不意味着甲寅与甲申是一对冤家,他们之间有矛盾,而应该理解为天地中分。

天地中分,是二者之间分享所得、分担伤害、平分资源的象。

一旦构成天地中分组合时,此时我们不应该再去纠结地支之间的相冲问题,而应该论作“分”。

因为天地中分的二者,同属一个纳音五行,比如甲寅甲申都是纳音的水五行。

在此造中,甲申与甲寅分的是丙寅火和庚午土,分庚午土是分担伤害,分丙寅火是分享资源。

第三,他将干支五行与纳音五行混为一谈。

比如他说,甲申透庚坐午是于身之鬼上去求命之官。

这是明显的眉毛胡子一把抓。

甲申透庚坐午,按照他的逻辑,是庚金为体去取午火为用。

在庚金没有其他根源的时候,庚午一柱都属于是甲申之体,而不能看成是天干为体地支为用的情况。

所以,庚午土也是体,既然是体,庚午土就原则上就不会克同为体的甲申水,而只会去克为用的甲寅水。

因为体与体之间发生的生克代表不了命主的追求,体与用之间的生克才能说明取用和追求问题。

人类取用万物都是在用上取,而不是在体上取。

第四,论断格局的过程中逻辑混乱。

一方面讲丙火克庚金属于是体之七杀被用之食神所伤,另一方面又讲透庚坐午取命之官格无伤。

既然丙火都先一步克到了庚金,又何谈庚金坐午而无伤呢?这是逻辑混乱不通的第一个地方。

另一方面又讲庚午会甲寅丙寅而得禄马同乡之寅,既然命主都能得禄马同乡的两个寅了,那命主为什么还只是一个秀才,甚至连举人都没考上?

对于甲申之体来讲,在年月这个阶段受到了来自月日地支两个寅的相冲,这是不利的局面。

到了时柱这儿,命主通过寅午会局的方式解决了这两个不利的东西,这在刑冲会合解法上已经属于绝佳的组合了。

而且这两个寅禄还是吉神,寅午会局还没有任何阻碍。命主因此得禄了,还得了两个禄,为什么他没有发贵呢?

可见他逻辑之混乱,难以自圆其说。

纳音体系速解此造

甲申甲寅同为春水,丙寅为春火,庚午为春土。

此造中以甲申水与庚午土为体,丙寅火甲寅水为用。

春火丙寅喜甲寅水而被命主之体庚午土所克,故不得丙寅甲寅之禄,因此不贵反贱。

可见,纳音系统的论断速度和准确度,大家可以自行对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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